各市 ( 县 ) 、区墙改办、各有关新墙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精神要求,我办在前一阶段对新墙材产品进行认定,在此过程中发现部分新墙材生产企业在生产及质量控制过程中未严格按相关标准组织生产,突出体现在以下质量指标上:
1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外壁厚度不得小于30mm 、内肋厚度不得小于25mm 。
2 混凝土多孔砖:外壁厚度不得小于15mm 、内肋厚度不得小于10mm 。
3 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的金属面材应采用彩色涂层钢板并符合GB/T12754 的规定,基板必须热镀锌,锌层双面质量不得小于180g /M2,面材厚度不得小于0.5mm;芯材用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应符合GB10801的规定,体积密度不小于18kg /M3,导热系数不大于0.041W/ (m·k ),阻燃型 (ZR),氧指数不小于30% 。
希望各相关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及时调整改进、严格按标准生产。以上指标在今后的认定考核工作中将作为一项关键指标,各新墙材生产企业应引起重视并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苏州市墙体材料改革改和建筑节能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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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关于新墙材认定工作中需重视的有关质量指标的通知
信息来源:gangban.biz 时间:2010-06-10 浏览次数: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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